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以往及本次回购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田丽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三次回购股份。具体回购情况如下:
1.第一次股份回购
2018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8年9月4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集中竞价购买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9月14日披露了《关于集中竞价购买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19年3月5日,公司发布《股份回购及股份变动实施结果公告》截至公告日,回购期限已满,公司实际回购股份4,746,69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31%最高回购价22.64元/股,最低回购价18.96元/股,平均回购价21.09元/股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注销了该部分回购股份
2.第二次股份回购
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日前,《天士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披露日前,公司发布了《股票回购及股份变动实施结果公告》截至公告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5,750,12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38%回购最高价19.69元/股,最低价13.69元/股,支付总金额105元
3.本次股份回购的情况
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1年6月2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和2021年6月3日披露了《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公告》和《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公告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为: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2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0.17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本次股份回购的具体实施
截至2022年5月26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821.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最高价16.02元/股,最低价9.70元/股,已支付总金额为106,008,231元。
本次股份回购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更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本次回购期间相关实体的股份交易
日前,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宜详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由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之日起至回购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止,未买卖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注销安排和股份变动表
经申请,公司将于2022年5月30日注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回购的821.94万股股份。注销后,公司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数量由13,969,525股变更为5,750,125股,公司总股本由1,507,919,530股变更为明细如下:
注:本次回购前,公司还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相关议案,并实施了回购本次回购5750125股本次回购于2021年2月24日完成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发布的《关于股票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的公告》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田丽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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