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的实施意见》,为促进诏安县房地产市场消费,支持首次购买普通成套住房的刚性住房需求。
《意见》首次提出,购房人在诏安县购买144平方米以下成套普通商品住房的,由县财政按照160元/平方米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给予补贴购房优惠政策执行时间为本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购房的购房人将获得补贴住房补贴申请受理至2023年2月28日,到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住房补贴
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出,诏安县商品房市场整体处于疲软状态,全县商品房库存居高不下,销售面积从2020年第四季度开始呈下降趋势。
《意见》实施期间,同一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项优惠政策。
具体补贴发放时间为全款购房的购房者在购房合同备案后一次性支付购房补贴未全额支付购房款的购房人,在按揭贷款获批后获得购房补贴
诏安县指出,购房时间以预购商品房网签合同记载的时间为准。
《意见》实施前已完成商品房网签的,不享受此优惠政策,已完成商品房网签的,申请注销网签后,原购房人或其家庭成员重新签约或重新购买该商品房的,不享受此项优惠政策如果你已经领取了政府的住房补贴,如果你想退房,你必须全额退还已领取的住房补贴因商品房买卖纠纷解除买卖合同的,在办理解除手续前,已领取的购房补贴应当全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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