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以按照规定标准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由上海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的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由行业主管部门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后,有序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项目范围。
《通知》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为初级工1500元/人,中级工2000元/人,高级工2500元/人,技师3000元/人,高级技师3500元/人无区分的职业资格证书按1000元计发具有上海市户籍的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残疾退役士兵,就业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失业人员,参保人员,原农村剩余劳动力等可按规定比例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上海市其他户籍职工和上海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参照执行
为应对疫情,《通知》还明确了对2022毕业年度学生的特殊规定2022年专科毕业生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回原学校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取得证书者可在毕业年度作为学生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通知》规定,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技能证书的劳动者,可在证书颁发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人社app或各区就业促进中心窗口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经审批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补贴资金将发放至与职工社会保障卡关联的银行账户或职工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